阿根廷:新的法律对公司的刑事责任

国民议会最后批准法律关于公司刑事责任(该"法")腐败罪行。 法律实体可以批准为以下腐败罪行:国家和跨国贿赂和兜售影响,(第和之二的阿根廷刑法-"行政协调会")不当和非法交易的公共官员(部分行政协调会)违法乱摊派致力于通过一个公共官员(部分 行政协调会)非法致富的公共官员和雇员(第,一个小节和两个行政协调会)和虚假的资产负债表并报告(第三十二)。 根据法律规定,法律实体负责的犯罪行为上详细致力于他们的干预,或以他们的名字,利或利益。 该法律的人将不会被起诉,如果个人采取行动,在其专属利益没有利润的公司。 该法律还规定了责任的公司来自于合并、收购或其他任何重组过程。 法律规定了特殊规约》的限制,六年来发起的刑事诉讼,而不论该规约的限制,每个上面提到的罪行,建立对于作者和帮凶。 该规定的刑罚通过法律对于法律实体包括罚款高达五倍的不当利益得到悬浮的商业活动特殊 取消资格参加公共投标或出价的损失或暂停政府补助金,等等。 惩罚将加以考虑到他们的遵守程序的监控忽略的数额的金钱所涉及的大小和经济能力的公司和自然报告这类罪行作为结果的早期检查或内部调查。 如果公司遵守自然谴责的罪行,(二)实现充分的遵守程序和返还非法利益获得作为结果的罪行,将可免除赔偿责任和行政管理的后果。 该法律规定准则的法官时需要考虑处罚的法律实体,例如水平的控制和监督各公司获得通过,通过实施适当的遵守程序,它应该准备考虑特定风险的商业活动,它们的大小和经济 能力。 这类遵约程序应包含至少要素的详细第二十三的法律。 该法律不会被追溯适用于罪行发生之前颁布的。 行政协调会现在将适用于跨国贿赂行为在国外实施的,由一家阿根廷公民或法律实体居住在该国。 该法规定新的额外惩罚(罚款)对腐败犯罪,如采用罚款两到五倍的不当利益得到的。 该法律将能有效后天的计算作为其在官方公报上公布的。 公司应该寻求实施必要的措施,以防止、侦测和警报当局关于委员会的腐败罪行在他们的公司。 费尔南多是头的白领犯罪部门的布宜诺斯艾利斯的办公室,和一个成员符合小组。 他也是一个教授的刑事程序法的一般理论的过程 阿根廷天主教大学,和一个以前的刑法教授在萨尔塔省天主教大学。 在加入本公司在先生是一个司法官员,担任秘书的一位联邦法官和办事员的刑事法院。 曼德利亚度假屋已成为是一个合作伙伴在贝克*麦肯齐布宜诺斯艾利斯的办公室。 她建议客户在各种各样的企业和商法问题,具有广泛经验在企业守规、商业协定和合并收购。 她表示,并建议阿根廷和外国公司。 她完成研究生课程在生物技术大学度托尔夸托 (布宜诺斯艾利斯)和卫生法律在 布宜诺斯艾利斯。 路易斯的日期是一个合作伙伴在贝克*麦肯齐布宜诺斯艾利斯的办公室,在那里他所领导的争端解决和公共法律实践团体。 他具有广泛的经验提供咨询的国家和外国公司在一系列公共和行政法律问题,特别是做生意的国家政府、各省、市和国有企业。他也协助和代表客户在复杂的和多学科的诉讼,并活跃在国内和国际仲裁。 路易斯是一个调解员和仲裁员的私人中心,调解和仲裁。 他写了本书和众多文章,对于各种法律出版物的主题有关他的领域。 他也是一位教授在法学院的大学布宜诺斯艾利斯。.